12月12日,安徽省芜湖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要求,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要求,根据项目资源与适用条件,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合理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或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日常管理需符合国家、行业及省最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采用空气源热泵系统的,性能系数、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应达到一级能效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