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风电装机将达116万千瓦
【慧聪热泵网讯】为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近日天津正式发布实施《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该市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别是在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热资源开发等方面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计划到2020年,实现年可替代标准煤320万吨。
现状:能源结构主要以煤炭为主
目前,天津市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随着能源利用总量的不断增大,能源资源约束问题日益突出。
国家能源局早前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天津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要达到10%,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任务艰巨。
鉴于此,该市除了计划到今年需在2012年基础上大幅度削减原煤外,还决定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事实上,“十二五”以来,天津市可再生能源较快发展,在发电、供暖、绿色建筑应用等领域利用比重不断增加,全市可再生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1.0%增长至2015年的3.0%;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由2010年的7.5万千瓦增长至2015年的54.2万千瓦。
值得注意的是,该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2.3万千瓦,增长速度远超其他可再生能源。
重点:建设十大陆上风电项目
在发展风电上,天津具备先天优势。资料显示,该市风能资源中南部地区风速较小,加之受到建成区和耕地的限制,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件稍差;北部山区部分地区风能资源较好,但山地开发及维护成本较高,开发利用受到一定限制;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沿渤海西部海岸线地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值较高,风能资源较好,适于规模化开发利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投产风力发电项目9个,总装机规模32.3万千瓦。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规划》就提出“十三五”期间,坚持陆上和海上并举,优化发展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鼓励对低风速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分布式小型风电。根据地区资源禀赋,以滨海新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重点推进北大港风电场工程、大港沙井子风电场工程、大港大苏庄风电场工程等十大陆上风电工程以及包含南港和大港马棚口在内的两个海上风电场。到2020年,全市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16万千瓦。
此外,《规划》还明确提出将大力支持以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装备产业集群。继续发挥国内外风电龙头企业聚集的优势,加强关键部件的研发制造,进一步扩大年产风机装机容量,构建以整机为龙头、零部件配套及相关服务为支撑,涵盖装备制造、运行管理、设计咨询等的产业体系。优化风电产业空间布局,以开发区、临港经济区、北辰风电产业园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加强配套服务能力,通过政策引导,加快风电企业和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研制,在风电整机领域形成市场领先优势。加强国内外风电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风电产业向高端环节发展。组织实施一批风电机组、新型叶片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推进大型风电装运基地建设。
力促可再生能源消纳灵活
天津可再生能源发展虽取得诸多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规划》显示,现阶段该市调峰电源不足,调峰能力不强,存在主体工程和配套外线工程建设不同步导致并网送出不及时的现象,高效存储、智能协同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不成熟,可再生能源在优先发电、就近消纳和无障碍上网等方面的问题尚未得到完全解决,电网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虽逐步融入城市能源体系,但主要以电力为主,在区域能源综合供应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
鉴于上述问题,本次《规划》主要就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解决该市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
首先,加快推广分布式清洁能源供能方式,促进能源的就地转化和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和常规能源智能融合发展,推进可再生能源区域微网建设,将风、光、生物质等各类可再生能源与储电、热(冷)及天然气高效利用技术相结合,建设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发挥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供给。创新“互联网+新能源”发展模式,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区域示范应用,继续推进新能源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实施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园、天大求实总部基地新能源微网和“风光渔-电热储”综合互补等示范项目。
其次,加快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电网热网。加强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探索建立高比例清洁能源、源-网-荷协调互动的智能调度系统,构建适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接入的城市电网,保障清洁能源的优先利用和充分消纳,有效支撑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融入城市热网,结合燃煤锅炉改燃实施煤炭清洁化替代,扩大地热、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推动多种形式的绿色电力采暖,与原有城市供热系统相互补充,实现供热多能融和发展。
最后,《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借助“外电入津”战略的实施,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能源合作,推进河北、内蒙等能源富集省市绿色电力入津,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加快推进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输电通道、赤峰至承德500千伏输电通道和冀北新能源外送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电网架构,提高外调绿电受电能力。积极消纳周边省市绿色清洁电力,鼓励建设配套电力调峰储能设施,通过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和气电启停调峰等措施,逐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