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推广空气能采暖 10月底前完成5-10万户电/气代煤
【慧聪热泵网讯】近日,济南市印发《济南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在确保完成《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二期)》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础上,全市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
10月底前完成5-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
实施细则提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整改到位。10月底前,各县区要基本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依法取缔工作。
“小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指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济南市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市20万人口以上的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而且,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优先考虑热电联产热源,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作为补充和调峰热源,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2017年10月底前,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全市完成5-10万户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