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完成清洁取暖47587户!选用空气源热泵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忻州发布“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忻州市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忻州市“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建设指挥部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布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7月9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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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忻州市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忻州市“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建设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
忻州市2021年度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好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2021年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3.7321万户、清洁取暖“煤改气”1.0266万户。
二、改造方式
(一)“煤改电”“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设备采购采取“统招分签”的办法。市级负责设备的统一采购、资金的统一结算,各县(市、区)负责设备安装并授权县能源局代表本级政府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设备供货合同。
(二)“煤改气”。“煤改气”工程在燃气管网覆盖到的区域统一进行改造,供暖设备统一选用燃气采暖热水炉类。
(四)用户分单位用户和居民用户两类进行。居民用户设备统一按每户三匹标准执行设备和配套工程政策性资金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行印发。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安装实施责任主体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级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核后执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县“煤改电”“煤改气”具体数量等情况,自行选定设备安装主体及方式,确保按时完成安装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级能源局。各县级“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煤改电”“煤改气”项目安全质量监管、工程施工安排、资金使用管理,并协调“煤改电”“煤改气”电力、气源、用地等相关工作的落实,定期向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乡(镇)、村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市直相关单位职责
1.市能源局负责全市“煤改电”“煤改气”设备采购及监理单位的招标,负责全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实施的服务指导、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考核督办;
2.市发改委负责全市“煤改电”电价、“煤改气”气价的协调指导,负责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用气需求;
3.市财政局负责制定清洁取暖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中央补助资金,积极筹措市本级补助资金,统筹协调县级补助资金的到位。
(三)相关企业职责
1.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做好“煤改电”设备安装计划与电网改造计划的提前衔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确定收费方式;
2.设备中标企业按照设备供应合同按时供货,并负责对各县(市、区)设备安装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设备调试和售后服务;
3.市县两级燃气企业要按照市县两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提前测算“煤改气”用气量及燃气管道的改造等工作,保障正常供气,确定收费方式;
4.监理中标企业负责对设备中标企业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各县(市、区)电采暖、气采暖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全程监督,负责工程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完成,保障供暖设备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10日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本行政区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目标任务,在逐村逐户摸清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居民和单位的数量及对应的各类设备型号、数量过程中,要在征得群众同意后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市指挥部办公室在7月9日前完成对各县级方案的审核。同时,各县(市、区)工作方案要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
(二)组织实施(7月11日—10月15日)
1、各县(市、区)要立即确定施工方案,需要进行招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要确保中标企业具有符合设备安装的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和施工要求。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与供电公司、燃气企业的协调对接,在设备安装前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电网改造工程、燃气管网施工工程和居民户内设施改造工程顺利推进。
(三)考核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各县(市、区)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
五、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和“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机构附后)。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既是一项造福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调动一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好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完成。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好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清洁取暖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做好清洁取暖具体工作。市、县两级要形成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方案化、任务指标化、目标台账化、责任清单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工。
4.建立调度制度。各县(市、区)及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建立工作调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以旬报形式报忻州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5.保障各类要素。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加快燃气产、供、储、销一体化体系建设、加大煤成气增储上产、加快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气量,优先保障本市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用气。相关县(市、区)要结合“煤改气”改造计划组织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落实“煤改气”气源。国网忻州供电公司要加快组织开展电网改造工程,确保9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煤改电”涉及区域电网改造任务。
6.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群众工作,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清洁取暖政策,严格执行告知、公示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真正成为“学党史办实事”的民心工程。
联系人:王晓鹏张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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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忻州市2021年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任务分解表
2.忻州市清洁取暖项目工作专班
组长:朱晓东 市长
常务副组长:郭宝厚 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
副组长:刘建国 市政府督查专员
李德刚 市发改委主任
赵志伟 市财政局局长
郭建平 市能源局局长
刘明祥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郭 宏 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生明 忻府区政府区长
常永峰 原平市政府市长
赵亚静 定襄县政府县长
杨晓宏 五台县政府县长
温安娜 代县政府县长
赵 斌 繁峙县政府县长
高建文 宁武县政府县长
宣文晓 静乐县政府县长
辛 磊 神池县政府县长
刘志成 五寨县政府县长
银培秀 岢岚县政府县长
徐晓兰 河曲县政府县长
韩朝炜 保德县政府县长
高跃龙 偏关县政府县长
张耀明 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马平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总联络人:郭宝厚(兼)
联 络 人:郭建平(兼)
刘明祥(兼)
下设8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宝厚(兼)
副组长:刘建国(兼)
郭建平(兼)
组 员:郭 敏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王晓鹏 市能源局节能与能源清洁利用科科长
职 责:负责资料收集,文件起草下发,协调各小组工作。
2、业务一组
组 长:郭建平(兼)
职 责:负责项目前期对接工作,负责合作协议起草,负责项目招标相关工作。
3、业务二组
组 长:董 克(兼)
职 责:负责提供环保相关资料。
4、资金组
组 长:赵志伟(兼)
职 责:负责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工作。
5、电力保障组
组 长:高马平(兼)
职 责:负责全市涉及“煤改电”项目的电网改造。
6、气源保障组
组 长:李德刚(兼)
职 责:负责“煤改气”气源保障。
7、项目组
组 长:刘明祥(兼)
职 责:负责项目落地各项工作。
8、服务组
组 长:郭 宏(兼)
职 责:负责有关企业来忻考察期间的食住行等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五台山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由县(市、区)长、五台山管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同时,要确定一名分管副职协助组长负责相关项目在本县域的清洁取暖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各辖区资料收集,项目对接,推进实施。
3.忻州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
指挥长:郭宝厚 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
常务副总指挥:郭建平 市能源局局长
副指挥长:李德刚 市发改委主任
赵志伟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马新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 克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连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利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明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东升 市能源局四级调研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耀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组、技术保障组、现场推进组和督查检查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和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或聘用。
(一)办公室:贯彻落实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具体负责全市“煤改电”“煤改气”设备采购、监理的招标,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县(市、区)及各 工作组开展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主 任:郭建平(兼)
副主任:闫东升(兼)
(二)资金管理组:负责设备采购资金的筹措、拨付等工作。
组 长:赵志伟(兼)
副组长:闫补荣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三)现场推进组:负责协调推进设备到货、安装等工作,及时掌握改造工作进度等工作。
组 长:郭建平(兼)
副组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耀明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开展相关设备安装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组 长:王晓鹏 市能源局节能与能源清洁利用科科长
(五)督查督办组:负责各项工作的督办督查、推进落实等。
组 长:刘建国 市政府督查专员
副组长:郭 敏 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
各县(市、区)“煤改电”“煤改气”工作要服从市“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制,上下一心、协调一致,确保高质量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