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90万元!泰安市岱岳区清洁取暖电代煤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安市岱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20210717-01-01、DY-GC-20210717-01-02、DY-GC-20210717-01-03、DY-GC-20210717-01-04、DY-GC-20210717-01-05、DY-GC-20210717-01-06、DY-GC-20210717-01-07、DY-GC-20210717-01-08、DY-GC-20210717-01-09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泰安市岱岳区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包括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代煤工作表后线路改造、液化气双灶、罐、直热式电暖器等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
2.4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供货、施工、安装完毕。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道朗镇3000户、二标段范镇5000户、三标段角峪镇4346户、四标段马庄镇3000户、五标段满庄镇6000户、六标段夏张镇3000户、七标段祝阳镇4000户、八标段山口镇5440户、九标段大汶口镇4714户。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790万元;其中:一标段道朗镇1620万元、二标段范镇2700万元、三标段角峪镇2346.84万元、四标段马庄镇1620万元、五标段满庄镇3240万元、六标段夏张镇1620万元、七标段祝阳镇2160万元、八标段山口镇2937.6万元、九标段大汶口镇2545.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电代煤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2须是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有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如果是代理商,则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3.3制造商具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责任险(保单);
3.4设备安装需由投标单位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企业没有资质的需聘用三级(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备供应商承担。
3.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二个标段投标且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4.2领取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领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岱岳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主任
电 话:0538-85660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梦元
电 话:18953840561
电子邮件:ruixiangjianshe@163.com
8. 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梦元
联系方式:18953840561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佳苑路22-1号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