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到2022年新增地热供暖250万平方米,总投资8.75亿元
开封市就十四五地热供暖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
规划任务: 为完善开封市城市基础建设,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合理规划、积极推广地热资源取暖,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开封市实际情况,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标准,编制本规划。
规划年限: 2021年—2025年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开封市行政区域,包括下辖五区四县。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禹王台区、祥符区,兼顾规划全市县城其他区域内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其中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青年路,西至开封郑州交界处,北至复兴大道,南至国道310。
发展目标:2021-2022年,开封市新增地热供暖面积25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7.25万吨,每年碳减排量18.12万吨,总投资8.75亿元;2022-2023年,开封市新增地热供暖面积45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13.04万吨,每年碳减排量32.61万吨,总投资15.75亿元;2023-2025年,开封市新增地热供暖面积700万平方米,每年替代标煤20.29万吨,每年碳减排量50.72万吨,总投资24.5亿元。十四五规划期间新增地热供暖面积14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