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不再新建燃气独立供热,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专项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深入挖掘本地可再生能源潜力,重点发展地热及热泵系统供热,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等再生能源供热,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再新建燃气独立供热系统。
原文摘录如下:
行政办公区:重点实施大营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行政办公区能源站建设,启动区(二期)地热“两能”供热、供冷热泵系统工程等,保障能源清洁、安全、高效供应。
城市绿心:“十四五”时期,持续提升城市绿心绿化品质,建成万亩城市绿肺,营造郁郁葱葱、水映蓝天的城市森林景观,完善综合交通、市政设施配套建设,打造最具亮点的市民活力中心。重点实施剧院南侧路、小圣庙街、潞河湾街、城市绿心S路等道路工程,实施城市绿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新建碧水110千伏、小圣庙110千伏变电站,完成绿心起步区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系统,绿心公园配套建筑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系统等。
建设绿色低碳、广泛互联的供热体系
坚持低碳清洁,推进多元化供热,构建以热电联产、地热及热泵系统为主,燃气锅炉、储能等多种方式为补充的供热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热,深入挖掘本地可再生能源潜力,重点发展地热及热泵系统供热,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热泵等再生能源供热,新建建筑原则上不再新建燃气独立供热系统。探索氢能利用、智慧化供热、冷热电三联供、储能、多能耦合应用场景,充分发挥市场化推动作用,吸引社会投资,大力推广能源互联网项目,为北京率先实现碳中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筑低碳化,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确保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推广供热分户计量和末端智能化控制。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加快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大力推动太阳能光伏、热泵在城镇建筑、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领域的融合和利用;大力推进太阳能利用,加快分布式光伏应用,力争新建建筑全覆盖,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0兆瓦,太阳能集热器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提升绿电比例,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重,外调绿色电力消费量占全区总用电量比例达到36%。到2025年,新建地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20%,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达到市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