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延安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宝塔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的要求”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城区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散煤治理
一是散煤治理范围。东至姚店镇康家沟村头、房子村村口、白牙村(大唐延安热电厂门口),李渠镇崖里坪沟口、柴崖沟口,川口镇至冯坪大桥;西至枣园街道高速路出入口;北至河庄坪镇石圪塔村北高速路出入口;南至柳林镇三十里铺村交警中队;西南至万花山镇罗崖村(含罗崖村);东南至柳林镇四岔铺村(含四岔铺村)。
二是使用清洁能源。根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城市要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人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光伏、光热能”的多种清洁取暖方式,选择适宜清洁能源。
三是统一配售专用炉具和专供燃料。生物质专用炉具和专供燃料仅面向治理区内散煤用户(房产实有人)配售,炉具采取实名制的方式进行购买或使用型煤炉具和普通炉具以旧换新。其中,新购买直烧炉个人需支付300元/台、以旧换新个人需支付200元/台;新购买水暖炉个人需支付600元/台、以旧换新个人需支付500元/台,剩余资金由政府予以补助。购买时,居民需如实提供个人房产证明、户籍所在地和所需数量等相关信息,或者凭当地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购买,并在区城管执法局和乡镇、街道及社区、村组等部门进行建档立卡、查验核实、影像存档后统一发放。生物质专供燃料需在区城管执法局和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的配售点进行实名制购买。购买时,居民需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户籍所在地和所需数量等相关信息,租赁户需提供房东相关证件就近购买,购买价760元/吨,剩余资金由政府予以补助。辖区内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哄抬、囤积、贩卖生物质专用炉具和专供燃料;严禁购买、使用、存储、贩卖非指定煤种;严禁焚烧垃圾、沥青、塑料、竹胶板、衣服等污染物,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查扣、处罚。
四是加强居民散煤管理。治理区外民用燃煤需使用指定的宁夏灵武市羊肠湾煤矿、枣泉煤矿生产的达标优质块煤或洁净型煤,且需使用节能环保型炉灶。同时,辖区内各煤炭销售企业或个体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煤炭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前往区城管执法局进行登记,便于日常监管;区城管执法局协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民用散煤的监管,凡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禁止销售并依法予以处罚。
二、全部拆改燃煤锅炉
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拆除或实施清洁改造。其中,党政机关、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并给予全额补助;企业、个人自主改造,所需资金自行承担。
三、升级改造燃气锅炉
辖区内所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高于80mg/m³的燃气锅炉必须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党政机关、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由政府统一实施改造,并给予全额补助;企业、个人自主改造,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改造完工并验收合格,将按照标准予以奖补。
其中,更换低氮燃烧器小于等于1蒸吨的以3万元/蒸吨奖补,大于1蒸吨小于等于4蒸吨的以2万元/蒸吨奖补,大于4蒸吨的以1万元/蒸吨奖补,单台奖励不超过50万元;整体更换锅炉小于等于1蒸吨的以5万元/蒸吨奖补,大于1蒸吨小于等于4蒸吨的以3万元/蒸吨奖补,大于4蒸吨以2万元/蒸吨奖补,单台奖励不超过80万元。各锅炉使用单位和业主要及时将补助资金申请书、项目概况表报送至区城管执法局登记,对拆改、安装、调试运行合格后的予以验收奖补。
四、严把源头治理关口
区城管执法局在姚店镇杨家砭村、白牙村、房子村、后四十里铺村,李渠镇柴崖村,川口镇冯坪村,枣园街道裴庄村、高速路口,桥沟街道方塔村,河庄坪镇石圪塔村,柳林镇四岔铺村、南二十里铺村,万花山镇罗崖村等处设置13个煤炭检查站,并对进出大气污染治理区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对违反规定的将予以查处。
五、从严夯实工作责任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生态环境宝塔分局负责做好清洁取暖业务指导工作,对燃烧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和高污染燃料以及未按规定拆除燃煤供热锅炉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对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企业个体进行查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及高污染燃料的查处工作和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的查处工作;公安宝塔分局负责做好对涉嫌倒卖炉具、燃料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打击;住建、教体、卫健、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完成行业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区政府办负责做好推进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燃杂燃非清理、倒卖炉具、燃料管理、生物质专用炉具和燃料配售,以及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并监督完成辖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煤锅炉拆改和散煤治理工作;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区城管执法局:0911-8819312区市场监管局:0911-8105386生态环境宝塔分局:0911-2980190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