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推广生物质采暖炉、空气源热泵等清洁取暖设备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持续巩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成效,推广生物质采暖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清洁取暖设备。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北五县市非禁燃区内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灵活采用外墙保温、增加保温窗、屋面保温层等多种方式进行节能改造。巩固加强城镇区域清洁取暖成果。鼓励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重点支持武功县、兴平市等地热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推进余热暖民项目。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因地制宜,加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持续巩固农村“煤改气”、“煤改电”成效,推广生物质采暖炉、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清洁取暖设备。推广节能型农业生产设备,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废弃果树枝混合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加大地热能、空气能和热泵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推进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重点在煤电领域推广使用洁净煤和高热值煤。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引导农村地区综合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取暖方式,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积极开展供热燃煤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替代改造,巩固清洁取暖改造和散煤治理成效。全面退出禁燃区内洁净煤加工中心及配送网点,北五县市非禁燃区内可采用洁净煤或“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