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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建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推广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

慧聪热泵网 2023-11-29 09:19 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28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印发《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到,

(十)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节能低碳水平。持续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37/T 509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绿色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以济南北园大街以南二环以内区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组团(总部经济区、都市阳台片区、科创金融片区、科技研发片区、中央公园示范区)为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加快推动近零能耗及零碳建筑、低碳建筑建设,积极发展产能建筑,引导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及其他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区。“十四五”期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建筑、零碳建筑等绿色低碳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30年,累计建设面积达到400万平方米。

专栏2建筑绿色低碳建设重点和要求

1.优先采用被动式建筑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集热蓄热墙体、高效保温外围护材料和部品构件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建筑主动式采暖、空调和照明能耗。2.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结合场地资源条件,充分挖掘太阳能光电、光热、风电设施与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地热能、空气能、余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建筑供热、供冷。3.采用智能配电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根据不同场景,通过分析现场安置的各类传感器反馈的环境、过程、人员信息,实现对每一个电气负荷的精准测量和准确控制,精细化管控建筑水、电、气、热、冷能源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

(十一)推进既有建筑节能低碳化改造。加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专项改造,重点提升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同步提高主要用能设备能效等级。鼓励在抗震加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等过程中,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对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建筑要应改尽改,鼓励实施超低能耗或绿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绿色化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收集分析与能效提升改造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及公示制度。以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市场机制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推动存在《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中规定情形的公共机构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到2030年,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5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十二)优化城镇建筑用能结构。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应用,在规划阶段明确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建设要求和应用规模,新建建筑应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当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发展城镇分布式光伏系统,重点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建设,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动建筑与光伏系统一体化(BIPV)技术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达到10%。因地制宜推广污水源、土壤源、空气源等热泵供暖供冷技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充分挖掘发电、钢铁、化工、污水处理等行业余热潜能,安全有序发展核能小堆供热,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生物质直燃电厂实施供热、供冷改造,发挥济阳区、商河县、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等地热资源优势,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供暖,到2030年城镇清洁供暖比例达到85%以上。逐步建立以电力为主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设计。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55%;到2030年,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30%,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

(十三)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维水平。统筹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节能监控系统。充分发挥能耗数据在建筑运行规律、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收益测算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建立能耗监测、运行大数据挖掘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的有机反馈和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高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加快推动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降低热网输送损失,到2025年,城镇民用建筑单位面积综合供暖能耗比2020年降低20%以上,到2030年降低30%以上。推进综合智慧能源建设,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支撑,推进槐荫区、历城区、莱芜区、济南高新区等开展一批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构建综合智慧能源供应体系,推动能源系统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

(十四)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数智化支撑下的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建设,实现我市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推行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一体化装修的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推广装配式装修。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应明确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文件要求。到2030年,新开工城镇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60%。继续推进《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开展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增强BIM、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建筑建造过程的应用,到2025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全市80%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8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化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建设,实现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与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专业协同。新开工建筑和市政工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模式,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建筑材料损耗,到2025年,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到2030年,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比2020年降低20%。

(十五)加强绿色低碳建材应用。加大绿色低碳建材产品工程应用力度,重点推广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高效保温材料、节能中空门窗、结构保温一体化墙板等技术产品,鼓励发展可再循环、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和以废弃物为原料的建材产品。积极推进国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建设,推动建设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工程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引导新建、改建农村住房采用绿色建材。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大力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加大通用尺寸预制构件和部品生产应用,提高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建筑垃圾集中处理、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

(十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加强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清洁热源、供热管网等建设改造,进一步降低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大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厂网一体化”,到2024年,全市所有区县雨污合流管网全部清零,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60%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推广污水处理节能节电新技术,加强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各类建设项目同步执行海绵城市标准,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推进城市绿色照明,鼓励应用绿色高效节能灯具。合理控制景观照明,节能型灯具应用率保持在100%。加快推进照明系统数字化建设,推广遥测、遥控、遥信等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到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建成完善的照明数字化系统。

四、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

(十七)建设绿色宜居乡村。统筹推进村庄规划,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做好村庄分类,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城镇或村庄聚集,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塑造乡村特色自然风貌。加强供水、排水、道路等设施建设,推行微动力、低能耗、低成本的运行方式。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3%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推动生活垃圾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原生垃圾实现零填埋。推进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十八)提升农宅节能低碳化水平。积极推广农房设计、建造绿色低碳技术产品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选取经济合理、节能效果明显、建造工艺便捷的技术方案,提高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农村住户居住质量和舒适度。推动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结合清洁取暖改造同步实施既有农房节能(绿色化)改造,支持发展星级绿色农房和低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农房,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低碳农房试点示范项目。积极推广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新型房屋建造方式,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十九)推动农房用能结构调整。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生活热水、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结合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推进农房光伏屋顶行动,在莱芜、章丘等区域选取太阳能资源较好、具有太阳能应用基础的建制镇,加快建成一批光伏小镇和光伏新村试点示范,实现光伏发电自产自用、余电上网,着力打造“碳中和绿色示范村”“省级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等绿色低碳样板村。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光伏投资、建设和管理,采用光伏屋顶、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充分挖掘农村光伏应用。因地制宜在新建农房中采取清洁供暖方式,鼓励农作物秸秆、树枝等生物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生物质锅炉、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推动农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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