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获得市级奖励资金的高标准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每建筑平方米100元的奖励。对执行一般标准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给予每建筑平方米50元的奖励。
对列入国家、北京市绿色低碳相关试点示范的单位,分别给予国家级示范项目一次性50万元奖励,市级示范项目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获得能效领跑者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