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最新负面清单: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提出: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
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因生产原因造成特种设备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禁止销售、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禁止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燃料的供热设施。(河北、吉林、江苏、广东、陕西、新疆)。
